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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9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9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9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南昌市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就南昌市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纠风工作部署,从促进“三大”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在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的同时,在医务卫生人员中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充分调动医务卫生人员队伍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考评活动。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促进医德医风有明显好转。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全市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全年。

  2、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一些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卫生行风问题可能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得到有效解决。要抓住和用好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全市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全年。

  3、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要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二是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和收费许可,防止医疗机构盲目配置高新设备加重患者负担;三是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四是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向民营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站(所)伸延,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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