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毫不松懈地抓好甲型HIN1流感防控药械质量监管,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大流行,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开展防控药械专项督查工作。集中力量对防控药械的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环节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达菲、疫苗、防控中成药、防护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药械购销渠道、仓储保管、运输等情况;严格检查防控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情况,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防控药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托我区现有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强对新上市疫苗使用情况监测,提高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的及时性,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三是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药械。科学宣传防控知识,注意发挥零售药店的宣传平台作用,促进社会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用械,防止抢购药械,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存放有毒麻药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食品药品检验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专人保管制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严格入库核查登记、定期检查制度;要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事件发生。各单位主要领导人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要特别做好办公区、生活区的火灾防范工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消防栓数量并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各单位除安排节日期间值班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对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国庆节前后,各单位领导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从9月12日起到10月1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值班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要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