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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我区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国庆活动,对于鼓舞全国人民以极大的热情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展示我国繁荣发展、民主进步、文明开放的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广大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喜庆、平安的大庆,中央、自治区专门就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发出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中央、自治区的通知要求,把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确保社会稳定。

  二、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假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深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疏忽大意等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食药监食〔2009〕22号)的各项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报告制度,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国庆节期间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三)切实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力度。要强化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尤其是要加强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进验收的各种证照、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药品质量状况;药品储存、养护环境和条件;各种质量记录;查办案件中发现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重点药品品种等。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要开好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督促监管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药品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检查和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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