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核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计量标准考评员队伍建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定》将在2009年5月组织核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复核考评员须提交《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1份以及原计量标准考评员证书。
二、新办人员须符合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条件,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批合格的《计量标准考评员申请表》1份并同时上交本人的技术职称证书、检定员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证件照片1张以及所申请考评的专业项目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1篇。
三、因《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已于2008年换版,故在办理复查换证及新申请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书时,应提交《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培训合格证明。
四、请上述人员于2009年5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人员资质经审核批准,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后,颁发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证,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名单将在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谭云超 电话:84611177-5709
附:《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计量标准考评员申请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注册级别
| | 考评员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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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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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专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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