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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我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环节实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5)生产厂及国别、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原材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厂家全称及国别。使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如是已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则应使用已具备生产许可证得企业生产的产品,将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填入此栏。使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为进口产品,则填写进口国名称即可。
  9、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1)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名称:对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中的名称和顺序填写,如实填写企业所具备的,只可多,不可少。
  (2)规格型号:按检测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填写。
  (3)精度等级:对检测仪器、设备所具备的精度等级填写,如天平:要具体填写“0.1mg”,而不能填写“万分之一”。企业的无菌室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5平方米。
  (4)数量:按企业实际所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数量填写。
  (5)完好状态:按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状态填写。
  (6)检定有效截止期:属于计量强检范围的检测仪器、设备,应按照现行有效的鉴定/检定证书上的检定有效截止日期填写。不属于此范围的,填写“-”。
  (7)使用场所:按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场所填写,如在生产线或实验室使用。
  (8)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填写同“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注:申请书中不用填写内容项目,均划“-”。
  二、示范文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

  企业名称 北京某某饮用水有限公司          (盖章)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            

  生产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邮政编码 xxxxxx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13456789000         传真 xxxxxxxx   
  
  电子邮件 xxx@xxxx.com             

  申请日期               

企 业 承 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承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已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申办行政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评审、审查或检验检测。
  4、获得许可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保证持续满足许可条件。
  5. 对申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已充分理解。
  6. 本企业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已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可接受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发证检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发证检验,愿承担一切后果。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北京某某饮用水有限公司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

(首次申请企业不需填写此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一致

经济性质

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一致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内卫生许可证编号

企业代码

有效期内企业代码证编号

建厂时间

××

企业总人数

××

专业技术人员数

××

占地面积

    ××米2

建筑面积

××米2

固定资产(现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年产总值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年缴税金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主导产品名称

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矿泉水、果蔬汁饮料

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证书号)

是,证号

是否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

是,证号

产品名称及其品种

××牌瓶装饮用纯净水

产品执行标准

瓶装饮用水执行标准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注册)商标

××

批量投产时间

××

商标注册号

××

年设计能力

申证产品生产线设计能力

年实际产量

申证产品上年度产量

生产值

申证产品上年度产值

年销售额

申证产品上年度销售额

年缴税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核查组核查结论: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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