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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召开全市换证工作动员会,通过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发动。制定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定点医院和评残鉴定医生,抓好办证业务员、评残鉴定医生的业务培训,做好办证所需的硬件准备工作。
  (二)集中办证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9月30日)。全面实施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集中鉴定、照相、发证的办法,由县区残联进行初审,市残联复审合格后发放残疾人证。集中办证结束后,转入正常办证阶段。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换发工作中标准、程序及收费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办证质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0月)。汇总整理办证有关表格、资料。2010年10月,市残联对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进行自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区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成立兰州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和残疾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办证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受理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中的各种投诉。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县区换发残疾人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证换发的复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评残定点医院及组织评残鉴定医生培训和评审人员业务培训,印发宣传手册、宣传画,做好换发残疾人证有关资料、表格的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评残定点医院的资格审查,确认评残鉴定医生资格,受理申领残疾人证人员的评残鉴定,处理残疾人证核发中因评残鉴定产生的各类投诉。财政部门负责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物价部门负责残疾评定、照像等相关收费项目的定价。公安部门负责集中评定期间有关户籍信息的提供和治安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特教学校在校残疾学生的换发证工作。新闻单位负责做好换发残疾人证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落实经费,提供保障。第二代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作,省残联统一订购免费下发各县区;换发和管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工作经费(人员培训、电脑(能上网)、票据式打印机、数码相机、扫描仪、残联鉴定医用设备、电子钢印、红印、材料印刷、入户办证、宣传、评残鉴定、照像等费用)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解决;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照像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负担;城乡低保对象、农村 “五保”对象申领残疾人证,免费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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