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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和停止购买、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和停止购买、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的通告
(南府字〔2009〕8号)


  为确保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六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09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期间首府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决定“两会一节”期间在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和停止购买、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市区各建筑施工及拆迁单位,市区及与市区相邻县(包括武鸣县、宾阳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所有矿山、采石场和其他有可能实施爆破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地区的周边区域。

  二、禁止时间

  2009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三、禁止范围内各单位一律停止实施爆破作业,停止购买、运输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民爆器材要及时清点入库,交由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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