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提倡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考虑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结合“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鼓励推广小排量乘用车。
3.加强运输节能管理。提高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对中心城区要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客车实载率。根据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合理投放新的运力。支持市内公路收费站积极推广使用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加快城乡客运班线整合改造,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货运车辆运力结构调整,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货运车辆向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大力发展城市物流配送业,建立健全现代城市配送体系。
4.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各县(市、区)要制定公共交通规划,科学设置公交线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加强公共交通、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逐年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吸引、鼓励更多群众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出租车调度,完善预约制度,降低空载率。
5.加强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节油工作。鼓励使用节油型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推广免耕少耕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要开展对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的节油技术指导。
6.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车辆用油定额考核,超出部分自理。倡导单位和个人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快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二)锅炉(窑炉)节油措施。(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1.加强电力行业节油节电工作。电网企业要合理规划、建设输配电网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线损管理,降低输配电损耗,提高输配电效率;要优化调度运行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安排能效高的大机组发电,燃油机组只能作为系统备用调峰机组;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高负荷监控和预测能力;要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为工商用户提供节能咨询和诊断服务,引导用户移峰填谷、合理用电;在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下,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实现有序用电、有序限电。
2.加强对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审查,增加节油节电审查内容;按照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目录,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行政许可;完善锅炉节能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发证;普及锅炉节能技术,开展锅炉节能运行和水处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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