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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信息化办,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

  1、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群。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统一应用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建立基于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部署和管理、信息共享、服务联动的政府门户网站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整个网站群在内容和功能上相互支撑,集一站式政务信息发布、一站式审批服务、一站式政民互动于一体,不断创新政府服务方式。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0月底

  2、健全部门网站。没有建立网站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直单位全部建立网站。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档案局、市水土保持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09年10月底

  (三)完善政务信息网网络建设。

  1、全面完成“政务网乡乡通”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办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2、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开展好市县政务网扩容建设工程,提高政务信息网传输容量。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通信公司

  完成时限:按照省里有关要求

  (四)完成北区新大楼政务网中心机房建设。

  高标准完成好政务网中心机房的建设工程,确保工程与北区新大楼同期完工,力争把网站服务器及应用服务器中心机房建成全省设区市政务网机房的样板。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责任单位:北区建设办

  完成时限:根据北区新大楼建设进度

  (五)政务网信箱扩容与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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