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整顿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亦称“小耳朵”)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涉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转播秩序,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从严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重点清理有线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内和无线信号质量达到标准的地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广播电视收视环境。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安排部署阶段。时间从8月15日至8月20日。召开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部署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