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起数大幅上升,尤其是农村火灾较为突出,给广大农民群众生民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据统计,1-7月份,全市共发生农村火灾75起,直接财产损失14万元,火灾起数上升高达52%。为扭转农村火灾高发的局面,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农村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防火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农村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和完善农村火灾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农村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工作局面。要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县(区)农村火灾形势稳定。在夏秋季节防火期间,各县(区)要集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会议,对农村防火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开展一次宣传,教育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倡导良好习惯,切实提高村组防范火灾的能力;组织一次检查,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进行一次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纠正消防违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农村防火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发动安监、司法、电力、农机、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火灾的规律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安全检查。一是检查熟悉乡村的道路、水源,掌握乡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防火行政村和村民集中居住区的分布情况,确定防火工作重点对象;二是检查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火安全,严禁柴草乱堆乱放,禁止野外烧荒;三是检查农村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线路年久失修老化,查处乱接乱拉电线的行为;四是检查农村用油安全,严禁不具备储存和经营条件的简易加油站非法经营,阻止农民在家中存放汽油、柴油等机动车燃油;五是检查农村用气安全,严禁在非安全距离内同时使用炉灶和液化石油气、沼气;六是检查粮场和造纸原料堆场防火安全,按照要求设置粮场和造纸原料堆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对电力设备和农机运输设备的维护管理。教育、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农村地区学校、卫生院的夏秋季节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农村地区的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