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指挥部办公室震情、灾情初步通报;启动《
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成立灾区指挥部,确定组成人员;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通知灾区政府做好救灾衔接工作;派出灾区现场指挥部,向成员单位下达地震应急指令,要求按照特大地震应急行动迅速赶赴灾区投入抗震救灾。
(3)灾区现场指挥部应急行动
①灾区现场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委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市长、固原军分区参谋长、灾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成 员:应急工作组负责人、灾区人民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县(区)长
②灾区现场指挥部职责:
a.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b.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
c.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通信、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优先保证救援、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伤病员的疏散;
d.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
e.严密监控火灾、放射性污染、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止易燃、易爆气体的泄漏;
f.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震情、灾情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
g.加强灾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h.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开展现场震情监测、震灾调查和地震科学考察,做好震后地震活动趋势判断工作。
③灾区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工作组
第一组 综合联络组: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委办、市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承办指挥部会议;统一收集、汇总各种信息并负责报送;负责灾区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灾区现场指挥部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应急机构联系;负责灾区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组 抢险救灾组:由固原军分区牵头,组织协调8672部队、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民兵应急分队出动应急救援队伍230名、应急车60辆,接到指令后90分钟内出发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组 救灾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参加。市民政局负责组织人员做好灾民的疏散和生活安置,设置避难场所、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调运帐篷500顶、棉被褥2000床、衣服若干件,接到指令后6小时启运,负责接收、调配救灾物资和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在校学生的疏散、自救和互救工作,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师生伤亡及校舍损失情况,协助安排受灾学生吃、住及复课等,尽快恢复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市商务局保障灾区灾民3天生活必需品和灾区石油、煤炭的需要,接到指令后,首批生活必需品和燃油料12小时内启运,并视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请求支持;市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工作;市红十字会通过上级红十字会及其它渠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紧急救助,做好国内外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援助、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