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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


  (30)宁夏电信固原分公司、中国移动固原分公司、中国联通固原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系统的抢修、恢复,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灾区的通讯畅通。

  (31)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县(区)的《地震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及时上报本县(区)受灾情况,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三、预警机制

  (一)地震预报

  依据地震发生的紧迫程度,分为中期、短期、临震预报:

  中期预报: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作出的中期判定;

  短期预报:对未来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的预报;

  临震预报:对未来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的预报。

  (二)预警级别

  依据地震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级预警:

  Ⅲ级预警:震级为4.5至5.4级,地震烈度达到Ⅴ-Ⅵ度;

  Ⅱ级预警:震级为5.5至6.0级,地震烈度达到Ⅶ-Ⅷ度;

  I级预警:震级为6.0级以上,地震烈度达到Ⅷ度以上。

  (三)预警行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中、短期地震预报或临震预报后,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和预防行动:

  1、中、短期地震预报的防御措施

  接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中、短期地震预报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预警级别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准备。

  2、临震预报的防御措施

  接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我市6.0级以上地震,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发生在我市5.5-6.0级地震或周边发生强烈地震波及造成我市Ⅶ-Ⅷ度烈度影响时,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下死亡;发生在我市4.5-5.4级地震或周边地震波及造成我市Ⅴ-Ⅵ度烈度影响时,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发生在我市4.0-4.4级地震或周边地震波及我市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分级响应

  1、I级响应:我市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1)市政府应急行动
  立即宣布启动《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请求国家、自治区实施紧急支援;指挥全市开展抗震救灾和自救互救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告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贯彻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指令。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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