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式中,P1表示一个区域与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信用水平综合指数;8个变量(zt,t=1,…,8)分别表示选定的8个层面一个区域金融机构与其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信用水平实际值(企业间接融资比率、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企业欠税率、非信用乡镇占比、非信用社区占比、中介机构违规率、金融案件增长率);Zt表示第t个变量指标的标准值;8个系数(Vt=1,…,8)分别表示企业间接融资比率、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企业欠税率、非信用乡镇占比的权重系数,且ΣVt=1。为防止个别指标特好或特差,导致评判结果的不合理性,特别约定0≤zt/Zt≤2。一个区域与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信用水平综合指数P1的数值越大,表明区域性社会信用程度越低,区域性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状态相对越差,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风险也越大;一个区域与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信用水平综合指数P1的数值越小,表明区域性社会信用程度越高,区域性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状态相对越好,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风险也越小。
9、企业信用数据库基础数据报送占比。它是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采集企业户数与当地工商部门已注册企业之比*100%。
10、企业信用数据库年度数据更新报送占比。它是指人民银行年度贷款卡已年审企业数与未年审企业之比*100%。
11、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增长率。它是指辖区地方财政设立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数较基期增长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增长率=报告期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基期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100%-1
12、财政小额贷款担保额增长率。它是指报告期辖区地方财政设立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额度较基期增长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财政小额贷款担保额增长率=报告期财政小额贷款担保额/基期财政小额贷款担保额×100%-1
13、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增长率。它是指辖区报告期担保机构自身担保基金较基期的增长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增长率=报告期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余额/基期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余额×100%-1
14、担保机构担保额增长率。它是指辖区报告期担保机构担保额较基期的增长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担保机构担保额增长率=报告期担保机构担保额/基期担保机构担保额×100%-1
15、信用企业增长率。它是指由工商部门、贷款银行、开户银行共同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或依法由管理部门审批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评为A级的企业年增长率。其计算公式为:
信用企业增长率=报告期信用企业数/基期信用企业数×100%-1
上列9-15共7个指标可以正向较大程度反映出一个区域与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信用水平。其综合计算方法为:
P2=ΣVtzt/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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