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工作经费,保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20日前)
1.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制定细化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人。
2.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深入宣传学习《
食品安全法》。
3.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对过去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和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重点是: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及对策意见;标准、规范方面的问题及对策意见;生产经营企业在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意见。
第二阶段:完善落实制度阶段(2009年9月20日-2010年1月31日)。2月5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第一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和对策意见,开展制度、机制的创新、改进和标准、规范的建立、完善工作,以确保《
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实施。重点是:
1.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创新、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3.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4.深入开展《
食品安全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与标准的规范的宣传实施工作;
5.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监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实行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原料查验、索证索票、新产品新原料报批、产品检验、全程追溯、不合格食品召唤等制度。
第三阶段:集中监督检查阶段(2010年2月-2010年9月30日)。10月5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总结
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的情况。组织开展抽检,公布食品安全有关信息,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曝光违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