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固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固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认真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促进我市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促进“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不断规范,食品行业自律工作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先进县(区)、乡镇创建工作
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打造放心食品”安全先进县(区)、乡镇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和乡镇的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计划,分类指导,大力推进,不断提高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