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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09年秋季万人进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09年秋季万人进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固原市2009年秋季万人进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固原市2009年秋季万人进疆
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秋季万人进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09〕62号)精神,现就督查考核2009年全市秋季万人进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督查考核组组成人员

  固原市人民政府督查室1人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

  国家统计局固原调查队1人

  固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2人

  三、考核范围

  2009年8月25日-31日市政府集中向新疆有组织输送情况。

  四、考核原则和办法

  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随机抽取各县(区)劳务基地,实地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秋季万人进疆拾花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全市2009年度发展劳务产业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年终不再重复考核。

  五、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输出人数情况,赋分60分。

  1、组织进疆人数:20分。完成市政府任务指标得20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20分,减完20分为止。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数,以固原火车站实际出票数为准(2009年8月25日-31日各县(区)上报并经市劳动就业局确认用班车输送的人数也视为出票人数)。

  2、实际抵疆人数:40分。完成任务指标的得4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0.40分,加减分不超过40分。

  (二)组织管理情况,赋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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