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2009-2012年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我市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自2007年以来,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107个村委会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等工程,认真抓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保障了村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四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农村社区救助服务、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民间纠纷调解、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五是积极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各县区制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办法,动员村民维护农村社区内的水、电、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我市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搞好农村商贸服务方面,有的试点社区没有新建商贸服务中心,不能够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并积极开拓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二是在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方面,个别试点社区的农村卫生服务站没有与村委会基础设施合建,在动员村民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村容整洁等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三是在积极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及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去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积极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四是有的试点社区在抓好农村产业化服务中,没有做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等等。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资源整合,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让广大村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发展目标

  (一)城镇社区建设发展目标。《国家关于社区发展规划》要求:“到2012年,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个示范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原州区3个,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县各1个)。二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6个示范性的城镇社区服务站(原州区21个,西吉县20个,隆德县13个,泾源县8个,彭阳县14个)。每个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不能低于350平方米。其中,2009年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2010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6个社区服务站。2011年新建3个社区服务中心25个社区服务站。2012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1个社区服务站(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