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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


  健全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秩序,统筹管理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教育局全面负责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协调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民政、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共同整顿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审核招生学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宣传内容;市监察局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案件的督办和查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对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管理和宣传;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对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的资格审查;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对招生学校招生宣传广告的监督与管理;市物价局主要负责对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对扰乱学校秩序、从事非法招生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招生中介、招生贩子给予打击。

  市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于年底对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工作不力单位。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中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今年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秩序有明显改观。各县(市、区)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贯彻本通知精神情况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电话:8391491)。

  附:赣州市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
  赣州市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潘昌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树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卫东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黄元魁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邹 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丁流长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刘悦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戴华松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瑞兴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启勇 市物价局副局长

  邓育成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黄元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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