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需提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根据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分工

  (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召集成员单位相关会议,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情况分析通报、案件排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参与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三)贵州银监局:负责收集、提供银行业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参与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参与组织情况分析通报、案件排查、信息反馈等工作,参与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等。

  (四)贵州证监局:负责收集、提供证券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五)贵州保监局:负责收集、提供保险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六)市委宣传部: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及新闻媒体涉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

  (七)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制定完善处理非法集资行业管理制度;配合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审理涉及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

  (八)市人民检察院: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制定完善处理非法集资行业管理制度;配合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涉及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依法批捕、提起公诉。

  (九)市发改委: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涉及相关产业政策、办法的制订、修改和协调工作,以及非法发行企业债券等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十)市公安局:配合和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侦查、打击和处理,负责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的维护工作等。

  (十一)市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等。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前期调查和认定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事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