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7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目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特别是随着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加之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冬春季节气候条件较差,风干物燥,导致许多火灾难发现、难扑救,个别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冬春季节防火工作作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针对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特点,以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方案和措施。要将冬春季节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社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冬春季节的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工商、建设、安监、旅游、卫生、民政、教育、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承担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冬春两季火灾特点,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