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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卫生局贵阳市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项目区(市、县)抽查1个乡(镇),每乡(镇)随机抽1个村;区(市、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乡(镇)随机抽3个村;乡(镇)级对所有项目村进行督导。各级在检查中,每村随机抽取10户,核实摸底调查情况是否属实等,督导结果填入表11。

  (三)宣传发动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区(市、县)是否按照市级方案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每个项目区(市、县)抽查1个乡(镇);项目区(市、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各级在督查中,每乡(镇)抽查1所小学校,每所学校抽取4-6年级学生30人;每乡(镇)随机抽1个村,每村随机抽取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2。

  (四)项目施工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村是否有专门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及质检把关指导员;户厕施工是否按技术规定要求实施;是否对户厕施工过程进行技术质量监控;是否按要求对户厕施工进行三个阶段验收。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辖区内的项目县至少督导1次以上;每县至少抽查1个乡(镇),每乡(镇)抽查2个村;县(市、区)对每个项目乡(镇)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每乡抽查2个村;乡(镇)对每个项目村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

  各级在督导中,每村随机抽查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3。

  第五部分项目评估验收

  为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项目办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一、评估验收时间

  1各项目区(市、县)、乡(镇)评估工作于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并将地级评估验收报告报送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

  2市级评估验收工作于2010年11月25日完成,并将评估验收报告上报省改厕项目办。

  二、评估验收范围与方法

  项目评估验收严格遵循随机抽样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看项目办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的方法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1乡(镇)级现场考核

  乡(镇)级评估验收小组在每个项目村,随机抽查10户,验收结果填入表14。完成评估验收后,形成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连同评估验收表14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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