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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卡介苗接种技术要求》的通知(2009)

  三、卡介苗接种技术要求

  要求三准确:部位准确、深度准确、剂量准确。

  (一)注射方法:皮内注射法;

  (二)注射部位:左上臂三角肌外下缘;

  (三)接种方法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安瓿、稀释菌苗、摇匀菌液、用一次性1毫升注射器吸取菌液。

  2、调整好注射器、使针头平面与针管刻度一致并排净针管内空气。

  3、选择儿童左上臂三角肌外缘下三分之一处皮肤消毒,并在此点接种卡介苗。

  4、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栓,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50-100角将针头斜面刺入皮内,再用左手拇指固定针栓,但不要接触针头部分,然后注入疫苗0.1毫升,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角后,拔出针头,勿按摩注射部位。

  5、在注射过程中如遇有针头脱出,注射剂量不足时,可在原针眼处继续注射,总量不可超过0.1毫升。

  6、卡介苗可与百白破、麻疹、小儿麻痹糖丸、乙肝疫苗采用同时不同臂接种。但其它生物制品预防接种后半个月,方可进行卡介苗接种。卡介苗接种后一个月,可进行其他预防接种。

  四、卡介苗接种禁忌症

  (一)有以下情况的新生儿暂不接种卡介苗:

  1、体重2500克以下,生活能力不够成熟,早产儿或未成熟儿;

  2、难产分娩创伤并有显著临床症状者;

  3、病理性黄疸;

  4、伴有明显先天性畸型和先天性疾病者;

  5、发热(>37.5℃);

  6、有顽固性呕吐及严重消化不良者;

  7、有皮疹及脓皮病者;

  8、感染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况的婴幼儿及儿童暂不接种卡介苗:

  1、发热(>37.5℃);

  2、急性传染病及治愈后不满一个月者;

  3、心、肝、肾疾病及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疾病者;

  4、有皮肤病及对预防接种有过敏反应史者;

  5、过敏体质及免疫缺陷症。

  以上因禁忌症暂时不能接种者,以后待禁忌症消除后应尽快补种。

  五、结核菌素试验技术要求

  (一)结核菌素试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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