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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汪洋同志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的具体体现,必须摆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要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上取得新进展。着眼于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继续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制度。结合每年总结、剖析的正反典型,突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以“羊城廉政大学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五个基地”及大洋网“廉政在线”为依托,不断创新“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工作机制,既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又广泛听取采纳民意。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广州反腐倡廉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功能和作用。二要在强化监督机制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风险防范工作。强化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要着力研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机制,探索抓好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和“交友圈”、“生活圈”等监督的有效途径,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但暂时无法查实的领导干部的使用问题。要强化管人、管事、管财及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着力抓好对河涌治理、亚运工程、援建汶川等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及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三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规定,继续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委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市政府工作规则》、《市委政治协商规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关系民生问题决策的“民意直通车”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抓紧出台《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制定《关于我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四要在深化源头治腐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干部人事、财政管理、行政审批等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五要在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上取得新进展。加大对经济犯罪尤其是重点项目、部门主体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比较典型的案件,以惩治的突出成效坚定干部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一案双查”、“一查双改”制度,加大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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