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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
(穗字〔2009〕15号 2009年10月16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赋予广州发展新定位的必然要求。《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广州要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地位,将广州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成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为广州科学发展确立了新目标和新方向。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有利于推动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中心城市文化引领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展空间广阔、市场需求巨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高、环境污染少的特点。发展旅游业是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加快旅游业发展是建设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利于统筹城乡旅游发展,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农村生态旅游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展示我市良好的生态、人文、社会、投资等环境,促进广州与国内外城市的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国际影响力。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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