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三十二)整合志愿服务资源。由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牵头,以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为主体,发挥各组织机构的优势,提供志愿者注册、培训、转介、专业支持等服务,组织实施各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成立广州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基金会,并广泛发动社会募捐资助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志愿服务活动经费保障。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义工站、文化中心(站)等各类场所应该为志愿活动提供便利。
(三十三)大力倡导扶持志愿服务。由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培育志愿文化,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制订具体措施,鼓励公职人员、党团员、大中专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实施志愿服务荣誉制度,大力表彰志愿服务的先进组织和个人。
(三十四)加强志愿者培训。成立全市志愿者培训专门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培训,加强与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力争用5年时间对全市注册志愿者轮训一遍,努力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水平。
(三十五)实行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机制。加强社工与志愿者的互动,在志愿者行动指导机构配备专业社工,争取于2010年前,在志愿服务行业组织、行动指导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专业社工。由专职社工组织带领志愿者开展服务,重点开展扶贫济困、助残帮老、环境保护、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科普教育、青少年教育、社区服务、大型活动、应急救援等专项志愿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动员志愿者骨干参与社工机构工作,组织志愿者骨干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理念和专业技巧,为社工队伍的壮大打下坚实基础。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工、志愿者服务信息网络,实现社工、志愿者服务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优化。
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事业
(三十六)全面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办法》的实施,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为特困、高龄、独居、有特殊贡献的老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社会化,使居家养老逐步成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不断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三十七)建立社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统筹社区各种为老服务单位及其他服务机构,开展多元化综合为老服务,重点提供到户式和一站式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积极打造“10分钟为老服务圈”,方便老人居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