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批复
(赣市府字〔2009〕153号)
市商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请示》(赣市商务运字[2009]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根据省内贸办《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统一编码、制作和换发工作的通知》(赣内贸(消)字[2009]2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赣州市益民肉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附后)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请你局务必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专此批复。
附件: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企业名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企业名单
(共19家)
赣州市益民肉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东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赣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 上犹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崇义县食品公司 南康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