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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准备工作及甲型H1N1流感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赣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与赣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市外侨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赣州机场、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医药集团公司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制定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需要,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甲型H1N1流感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人,并立即移送市卫生局指定的地点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对可疑病人的排泄物、污染物及其污染区域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甲型H1N1流感的传入和传出;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

  市农业局  负责动物流感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流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向市卫生局通报动物流感疫情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市旅游局  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国际、国内旅游业防控疫情信息沟通,主动了解掌握各国疫情发生情况及对旅游采取的限制措施,发布旅游警示,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严格旅游团队档案管理,建立严格的甲型H1N1流感报告制度,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通过旅游活动跨地区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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