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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唐玉英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
  邝先元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仪珍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唐赣珍  市卫生局调研员

  黎德周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卫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医保局局长

  易伍秀  市总工会副主席

  曾鸣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礼顺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芝云  市经贸委副主任

  吴晓明  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尹良耀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涂光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黄晓东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曾跃华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董赣雄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赖捍真  市综合行业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唐赣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导,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会议确定的事项。

  三、  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该会办公室提出并报告召集人同意后召开,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召开一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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