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的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如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灾害现场活动人员等。
②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地报告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报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损失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伤亡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③速报时限
30分钟报告:对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任何一级政府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30分钟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1小时报告:对于3人(含3人)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灾害发生地的任何一级政府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灾情和险情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告。
3小时报告:对于3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任何一级政府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3小时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
6、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的村(居)民;将 “两卡”发放到有关工作人员和村(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两卡”由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7、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群测群防是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御的行为,是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群众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指导,通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做到群众 “知灾、识灾、防灾”,壮大群众监测员队伍,培养和提高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自己监测、自觉避让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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