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各级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防灾明白卡”和“群众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警戒区域的划定;警示牌的设立;村(居)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现场调查、调查报告的文图表、结论及处理意见等。
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对山体裂缝、不稳定斜坡,应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填夯裂缝、修建截水沟、改坡减载、边坡加固、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3)险情巡查制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旅游景区、矿山等危险区域。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四、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气象、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建立、完善“群测群防”防灾网络,指导灾点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定期观测记录。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
(4)速报制度
有关人员在巡查、监测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现灾害前兆或发生灾情,要尽快向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居)要保持与县、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①速报范围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成功预报是指对地址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强度等的预测较为准确,并通过预报减低了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