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非国有粮食流通及加工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非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县选择2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固原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固原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宗芎 固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宇青 固原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全 固原市粮食局局长
柳应彪 固原市发改委副主任
任远景 固原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穆占有 固原市粮食局副局长
罗占东 固原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建国 固原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学金 固原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政全 固原市统计局副局长
孟学光 固原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治国 农业发展银行固原分行行长助理
固原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固原市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具体工作,市粮食局副局长穆占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案件核查组、实物质量检查组、统计账务检查组、宣传秘书组、工作保障组。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清仓查库重大事项由市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相关文件由固原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或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一般事务性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文件由固原市粮食局代章印发。
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自治区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自治区工作组对案件的核查。
(二)县(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