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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金融生态良好县区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金融生态良好县区的通报
(蚌政〔200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蚌政〔2009〕5号)要求,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近期市政府金融办和人行市中心支行组织有关部门对2008年度各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经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达到金融生态良好县(区)标准的县、区为:五河县92.3分,市经济开发区87分,固镇县86.19分,怀远县86.06分,淮上区85分。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五河县、市经济开发区、固镇县、怀远县、淮上区“金融生态良好县(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县、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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