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蚌埠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蚌政〔2009〕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开创我市教育工作新局面,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方志等89位同志“蚌埠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王广喜等11位同志“蚌埠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授予在青少年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陈胜等8名同志“全市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员工要学习先进,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谨笃学,教书育人,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蚌埠市优秀教师、蚌埠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全市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蚌埠市优秀教师、蚌埠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全市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蚌埠市优秀教师(共89名)
市区:
方 志 刘 笑 王昆明 叶 锋 黎 丽
崔 敏 王 蓉 王 浩 徐 珊 孟宪申
田春玲 高 虹 吴延德 陈国美 孙园园
葛金芳 高 兵 董 利 黄 林 孙 军
崔皖阳 王媛媛 甘伟汉 郑惠芹 于大改
杨 洁 王一玉 朱耕云 付 敏 崔丽丽
蒲加红 刘学强 潘 银 王志勇 田 锋
王秀礼 周建军 陈道新 刘 戈 吴 敏
徐晓云 陈 艳 周晓云 王国芳 罗大坤
王 旭 王彩霞 卢 洁 孙京玲 孙 梅
韩 慧
怀远县:
马 定 葛 浩 张 示韦 程 丽 刘 辉
张绍亮 孙亚林 张继业 陆云涛 孙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