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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财预〔2009〕2370号)
市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经研究,原印发的《
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试行)
》(京财预〔2006〕1564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废止。2010年印刷费预算按照《关于编制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09〕2127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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