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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府发〔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09-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五年行动计划
(2009-201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城市化带来的健康问题,在广大市民中普及健康理念,增强维护健康的责任意识,提升城市的软环境和软实力,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决定》(南发〔2009〕26号)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健康城市的标准和指标系列,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的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着力点,以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竞争力为落脚点,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共建、行业促进、群众参与,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扩大健康人群,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让老百姓寿命更长、生活品质更高,把南宁建成创业者向往、投资者留恋、居住者舒心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以人的健康为本,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重视运用综合干预模式,控制各种健康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养、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

  2.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努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将健康城市理念融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活动,使广大市民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3.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健康促进的保障性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中实现突破,带动建设健康城市各项任务的全面实施。

  4.宣传倡导,法治监督。建设健康城市是一项群众性活动,要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建健康城市的氛围。要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逐步完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健康城市10条标准和建设健康城市准则的基本要求,把首府南宁建成一个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污染有效控制,生态建设稳步发展;市容整洁、市貌优美、社会文明、风尚良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相应发展;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高效;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完善;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高效能基础设施、高质量生态环境、高水平健康人群的健康城市,各项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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