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健全规章,规范管理
为保证系统安全、平稳、有效运行,在省局制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2008]26号)和相应奖惩机制的前提下,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办事人员的业务职责和操作要求,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和奖励办法,切实加强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业务人员应用系统的积极性。
(三) 勤于使用,熟练掌握
行政审批办事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操作能力各有不同,为行政审批系统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需要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将传统审批业务办理方式同行政审批系统有机融合。对操作有困难的同志,要重点辅导,实时交流,使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全面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四) 及时反馈,注重时效
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化是一项新工作,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大胆实践,善于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行政审批系统各应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反馈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
(五) 实时督察,定期总结
行政审批系统待积累一定数据后,其方便、快捷办理业务的优势才会逐渐显现。因此,各单位应用行政审批系统时要循序渐进、实时督察、定期总结,不能急于求成。省局信息中心将定期开展座谈会,了解系统运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系统的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行政审批系统实施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实施单位
| 负责单位
| 实施内容
|
2009年3月
| 省局药品
市场监督处
| 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信息中心
| 1. 依次培训以下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药品批发经营许可、
药品批发零售连锁GSP、
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药品零售GSP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
市、县级局药品市场监督科
| 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信息中心
|
2009年4月
| 省局医疗
器械处
| 省局医疗器械处、信息中心
| 1. 依次培训以下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
市局医疗
器械科
| 省局医疗器械处、信息中心
| 1. 培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
省局药品
注册处
| 省局药品注册处、信息中心
| 1. 培训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相关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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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
| 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医疗器械处,市县级局药品市场监督科,市局医疗器械科
| 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医疗器械处、信息中心
| 1. 行政审批系统医疗器械模块和药品市场监督模块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2. 各行政审批系统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正式运行行政审批系统阶段的定期总结、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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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药品
安全监管处
| 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信息中心
| 1. 依次培训以下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药品生产许可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药品GMP认证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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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药品
管理科
| 省局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信息中心
| 1. 依次培训以下业务的系统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药品生产许可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药品GMP认证
2. 培训后及时核查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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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
| 省局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市局药品管理科
| 省局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信息中心
| 1. 行政审批系统药品注册模块和药品安全监管模块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2. 各行政审批系统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正式运行行政审批系统阶段的定期总结、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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