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行风险管理,做好高风险品种再评价工作
一是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从处方合理性、工艺科学性、质量的可控性等方面,对中药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再评价,切实提高中药注射剂质量的控制水平。二是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成果,完善核查相关品种监管档案,监督未经核查的品种不得生产,对辖区内高风险品种的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问题排查到位。三是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违规或变相使用化工产品替代原料药等违法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积极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取消定点资格。二是继续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进行实施监控。三是认真抓好兴奋剂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全运会期间的兴奋剂专项治理。
六、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增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的同时,要更加关注药品风险信号的提取与分析,提高报告质量和信息利用度,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并做出预测,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对药品安全性事件应急和处置能力。
七、开展药品研究机构核查,规范研究环节监管
进一步推进GLP、GCP的实施工作。开展药物研究机构核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过程和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药物临床试验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八、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对各类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监管档案,进行台帐式管理,以许可准入管理、日常行为监管等档案数据为基础,完善企业诚信和风险管理档案,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同时,根据企业风险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做好派驻监督员、实施质量受权人和非现场电子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