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进度情况的通知
(鲁食药监市函〔2009〕5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便于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二季度起,建立并实行进度报告制度。
现请各市局将第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认真填写《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进度表》(见附件),于8月15日前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省局市场处。
今后,请各市局每季度一次认真总结并填写附表,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上报,省局将按照实施进度进行排序予以通报。
邮箱:mengkun@sdfda.gov.cn
传真:0531-88562318
二○○九年八月四日
附件:
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进度表
项 目
| 行次
| 单位
| 本季数量
| 累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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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药品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情况
| 举办培训班数
| 1
|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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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药品使用单位数
| 2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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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的比率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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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4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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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
| 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数(含疾病预防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
| 5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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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 6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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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收药品使用单位申请数
| 7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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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检查确认单位数
| 8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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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格单位数
| 9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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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二级以上单位
| 10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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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的比率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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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文件公布的单位数
| 12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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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二级以上单位
| 13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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