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卜昌森任组长,黄传富、陈成星为成员,主要督查兖矿集团、枣矿集团、肥矿集团、泰安市、莱芜市、枣庄市;
第二督查组:乔乃琛任组长,于秀忠、盖文仁为成员,主要督查龙矿集团、省生建煤矿、济宁市、潍坊市、烟台市、菏泽市;
第三督查组:任衷平任组长,赵富、陈文根为成员,主要督查新矿集团、淄矿集团、临矿集团、济南市、淄博市、临沂市。
第一阶段督查工作分6个组负责实施,各组由省局处室负责同志和从各矿业集团公司抽调的专家(每组抽领队、采煤、通风、机电提运、地测防治水专业各1名)组成。
第一组:黄传富任组长,淄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肥矿集团、泰安市和莱芜市;
第二组:陈成星任组长,刘钒为成员,龙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兖矿集团、枣矿集团、枣庄市;
第三组:于秀忠任组长,新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济宁市、菏泽市及省生建煤矿;
第四组:盖文仁任组长,孙高亮为成员,肥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龙矿集团、潍坊市和烟台市;
第五组:陈文根任组长,兖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淄矿集团、济南市和淄博市;
第六组:赵富任组长,枣矿集团专家参加,负责检查新矿集团、临矿集团和临沂市。
第二、三阶段督查另行安排。
六、检查的具体要求
1、这次检查既是落实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次集中行动,也是确保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座谈会顺利召开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活动方案。检查要突出重点,深入基层和井下,做到“深、严、细、实”,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2、检查组检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通报情况,提出严格整治的具体要求;对问题和隐患突出的,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汇报大检查活动情况。第一阶段期间,每10天(3月8日、18日、28日)向省局安全监督管理处报送一次工作信息,3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总结报告报省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评价表
被检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 检查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情况 | 备注 |
一 | 组织 领导 | 1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查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落实破产改制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 | |
2 | 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季战役 | 查会议纪要和文件,是否有具体方案。 | | |
3 | 迎接全国两会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座谈会安全工作部署 | 查会议纪要,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 | |
4 | 贯彻落实鲁发[2008]17号、鲁煤安管[2009]1号文件精神 | 查会议纪要,是否有贯彻意见,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应文件。 | | |
5 |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精神,加强“三项建设”,推进“三项行动”。 | 查会议纪要,是否有贯彻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应文件。 | | |
二 | 基础 管理 | 1 | 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 查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报告制度;企业与职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非法承包。 | | |
2 | 矿井安全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 | 查职工花名册及有关证书;煤矿矿长,总工程师,防治水、通防副总等主要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任职资格管理情况。 | | |
3 |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 查会议记录,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