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编制
市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13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6名(含政治部主任1名)、纪检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267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3名。
(一)市局机关
市公安局政治部、纪检委和市局机关8个内设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04名(含局领导编制8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4名。
1.办公室(审批办公室)编制10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2.指挥中心编制15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3.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4.审计室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5.装备财务处编制8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6.科技通信处编制10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7.控告申诉处编制5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8.出入境管理处编制8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9.政治部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
10.政治部综合处编制6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11.政治部干部处编制6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12.政治部组织处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13.政治部宣传处编制5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14.政治部老干部处编制4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15.纪检委编制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
16.纪检委监察室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17.纪检委案件审理室编制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直属单位
1.法制支队(四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编制1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1名。
2.户政管理支队
编制1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1名。
3.警务督察支队
编制8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4.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编制7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1名。
5.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编制14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6.治安管理支队
编制2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