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计划科
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写发布市级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及业务工作计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提出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推动重点产业的科技发展;会同相关科室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软科学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研究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及研究,实施管理工作;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组织评估和验收,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全市有关单位与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对接;促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负责相关综合信息管理和科技计划项目的汇总;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鉴定验收;拟定促进全市技术市场发展政策。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负责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工业高新技术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工业类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负责工业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和负责联系全市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论证(市级)鉴定验收;负责科技系统经济运行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四)农村科技发展科
负责农业各级各类高新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农业发展计划项目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筛选、审查、申报农业类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平台建设计划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编制全市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农村科技培训规划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规划及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星火计划规划;会同相关科室拟定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负责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涉农科技工作的管理;负责市级农村科技培训学校、星火学校规划、审批、管理及推荐工作;负责联系国家级、省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科技工作;指导协调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具体负责农业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论证(市级)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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