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教育法规科
负责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性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草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配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资质审查工作;参与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评估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四)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牵头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民爆器材、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