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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对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年检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对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年检的通知
(鲁煤传〔2009〕121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做好全省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管[2009]29号)要求,决定对全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依法从事煤炭生产情况;

  2、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状况。

  二、检查方式

  在听取各单位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抽检,抽检矿井名单由各年检组确定。

  三、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 10月19日至25日;到各单位具体时间由年检组通知。

  2、检查组织:

  第一组:由陈文根带兖矿集团王学军一行,检查淄矿、枣矿、临矿集团,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菏泽市和省监狱煤矿。

  第二组:由张靖带淄矿集团谭允寿一行,检查兖矿、新矿、肥矿、龙矿集团,淄博、潍坊、济南、莱芜和烟台市。

  淄矿、兖矿集团(公司)同时配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各一人,并携带面包车一辆随行。

  参加年检人员请于 10月 19日上午10时到省局报到,集中学习年检有关要求和规定。

  四、有关要求

  1、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法活动,也是促进全运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年检方案,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本次检查的重点: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省局下发的《特别规定》(鲁煤安管[2009]75号)及上级一系列文件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状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安全技术人员配备构成情况;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违法、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依法从严查处。

  3、各检查组要本着边检查、边总结的原则,及时做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 靖

  联系电话:0531-8568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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