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对2009年度全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通风能力核定结果进行审查的通知
(鲁煤传[2009]139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省局定于11月23日开始对2009年度全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通风能力核定结果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内容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要以市(矿业集团公司)为单位汇总和装订成册,并附图纸和电子文档。
2、要以市(矿业集团公司)为单位汇总和填报附表1~5,并附电子文档。
3、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提交资料齐全,符合《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要求。
4、每个矿井要填报《山东省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表》,以市(矿业集团公司)为单位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
二、参加人员
各矿业集团公司通防副总工程师(或处长)及具体工作人员;各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煤矿企业总工程师。
三、时间安排
11月23日上午:淄矿集团、新矿集团、枣矿集团
下午:肥矿集团、兖矿集团、临矿集团
11月24日上午:龙矿集团、济南市
下午:省生建煤矿、临沂市
11月25日上午:济宁市、菏泽市
下午:淄博市
11月26日:泰安市
11月27日:枣庄市
11月28日上午:潍坊市、莱芜市、龙口市
四、会议地点
德州市齐河县黄河经济开发区――国科国际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531)85506666
行车路线:1.自驾车沿济南零点高速,过黄河大桥收费站见三岔路口走齐河方向,直走20公里路北即是;
2.自驾车沿京福高速,往德州齐河方向在4号口(齐河口)下高速口东行3公里路北即是;
3.从济南长途汽车站(南站)坐济南-晏城的长途汽车,到国科门口下车即是。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需准备汇报材料一式八份,其中省局和山东煤监局各备案一份。
2、请各部门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报到,按时参加审查。
附件:
附表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汇总表;
附表2: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明细表;
附表3:未参加瓦斯等级鉴定矿井情况统计表;
附表4:高瓦斯、突出矿井与上年相比数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附表5:山东省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表1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汇总表
市(矿业集团公司) 年 月
全市(矿业集团公司)矿井数量 | 参加鉴定矿井数量 |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 备注 |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高瓦斯矿井 | 低瓦斯矿井 |
合计 | 国有重点 | 国有地方 | 乡镇煤矿 | 小计 | 国有重点 | 国有地方 | 乡镇煤矿 | 小计 | 国有重点 | 国有地方 | 乡镇煤矿 | 小计 | 国有重点 | 国有地方 | 乡镇煤矿 | 小计 | 国有重点 | 国有地方 | 乡镇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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