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9年,全省煤炭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在深化“双基”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经研究,将对2009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单位:省属煤炭企业,产煤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所属煤矿。其中,省属煤炭企业和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由省局考核确定。
  (二)先进个人:省属煤炭企业,产煤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所属煤矿工作人员。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方法
  采取对照申报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的方法,最后由省局审定并表彰。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四大战役活动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4、制订“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定期检查验收,所属煤矿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逐年上水平;
  5、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制订安全技术改造规划,按计划推进安全监测监控联网,按规定淘汰落后的采掘工艺、淘汰设备和老、旧、杂设备;
  6、建立健全以专家查隐患为主要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A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做好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和监控“六落实”;
  7、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所属煤矿无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生产行为;
  8、对所属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在行政审批中,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