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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起,每年的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为宣传、启动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全面展示全市全民健身的丰硕成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健身,提高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里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2009年8月8日在全市开展“全民健身日”健身展示活动。

  现将《赣州市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分会场实施方案,与国家、省及市主会场同日启动,形成上下呼应、全市联动,确保活动安全、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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