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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全面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全市范围内的矿业权基本数据,核准矿业权空间分布;及时发现实地核查中的矿业权交叉、重叠等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解决方案。实地核查无争议的露天采矿权,进行设桩标界;建立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总结矿业权分布特征,分析在矿业权设置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措施建议。

  (六)积极探索优势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钨、稀土矿山的开采准入条件,探索加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矿种计划开采的政策措施及监管办法。努力打造“三类矿山”,即生态绿色矿山、节约集约矿山、和谐平安矿山。

  四、预期成果

  (一)200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市18个重点矿区整合任务;三年内80%以上的钨、稀土、萤石矿山企业通过重组、兼并收购、股权转让或相互参股等方式,与深加工企业联合组建形成采选冶加应用一条龙的企业集团。

  (二)2009年12月31日前,通过钨、稀土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提交钨、稀土资源初步成果,确定需进一步勘查的钨、稀土资源矿产地;2年内完成钨、稀土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实现新增钨矿资源20万吨,稀土矿资源30万吨的目标。

  (三)全面完成“三查”( 矿产资源潜力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任务,通过“三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使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四)2009年内,完成稀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钨矿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复,2010年初发布实施;2009年7月底前完成稀土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的建议稿,2009年底前完成钨矿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的建议稿。

  (五)2009年内完成全市钨、稀土、萤石矿业权分布图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一张图管矿”的管理形式得到落实。

  (六)2009年内完成钨、稀土的开采准入条件;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钨、稀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手段得到强化。

  五、工作步骤

  联系点工作总体安排约为一年半时间(2009年6月-2010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编制方案阶段(2009年6月)

  制定联系点工作方案,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部开发司的沟通汇报,提出联系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预期成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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