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宁自治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镇宁自治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的报告》(安发改赈[2008]552号)收悉,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对镇宁自治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1户/858人。
三、迁出点:
1.打帮乡夹道村坡红组整体搬迁45户/293人;
2.马厂乡牛田村三组整体搬迁53户241人;
3.朵卜陇乡高坡村高坡组整体搬迁42户/169人;
4.六马乡烂田村红简组整体搬迁16户/70人;
5.六马乡板乐村纳井组整体搬迁6户/34人;
6.募役乡平桥村良子上组整体搬迁9户/51人。
四、安置点:
1.打帮乡夹道村青杠林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45户/293人;
2.马厂乡马厂村领岗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53户241人;
3.朵卜陇乡高坡村卡张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42户/169人;
4.六马乡烂田村六块田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16户/70人;
5.六马乡板乐村路边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6户/34人;
6.募役乡平桥村平寨依托原有土地集中安置9户/51人。
五、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相关建设标准:
1.解决858人的饮水困难。
2.架设输电线路5.6公里及入户电线、电表。
3.移民新村道路硬化2420平方米,排水沟1公里。
4.修建保坎330立方米。
5.沼气池138口,圈厕940平方米。
6.新建搬迁农户住房10220平方米,附属用房94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为463万元,其中:2009年易地扶贫中央预算内资金421万元,省配套资金5万元,县配套37万元。
七、建设年限:一年。
八、其他要求
1.搬迁对象必须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尽量采取以自然村寨为单元的整体搬迁方式,避免“搬富不搬穷”。根据不同安置形式制定、细化搬迁对象选择标准,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