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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9]8号)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炼化公司、各成品油经营单位: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特提明电发改电[2009]78号)和我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一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特提明电发改电[2009]78号)(略)
  附件二:宁夏市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及最高批发价格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宁夏市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及最高批发价格表

  2009年3月25日零点起执行
品      号最高零售价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点最高批发价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
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零售价格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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